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8109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11年5月24日保局(綜)字第1110425088號書函辦理。
二、 社團法人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委託辦理「111年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之承辦廠商,基於旨揭活動需要,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與旨揭研習營,並惠予參與教師公假出席。
三、 另請參與「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之學校(過溪國小),請推薦2名種子教師參與前揭活動,並惠予公假出席。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承辦人:林書寧,聯絡電話:(02)8772-6020分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