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2學年度各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 」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
法」辦理。
二、本縣自112學年度起停辦國中階段一般智能類資優鑑定,特
此函達;國小六年級考生可擇一或同時報考學術性向語
文、數理2類之鑑定,視其通過類別並依據個別輔導計畫之
能力現況與需求評估發掘學生在每一項領域/科目之能力表
現情形進行整體資優教育課程規劃。
三、旨揭簡章業於112年1月4日公告於各承辦學校(僑光國小、
光華國小、旭光高中)校網及本府教育處公告(序號:
92340),請確實向貴校學生及家長宣導。
四、各簡章內容相關細節請逕洽本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承
辦學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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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投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連晉仁輔導員(049)
2391080。
(二)降低入學年齡:僑光國小陳良輔主任(049)
2333684#115。
(三)國小一般智能:光華國小洪瑞成組長(049)
2332549#777。
(四)國中學術性向:旭光高中陳琪庭組長(049)
256347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