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修正條文,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68752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43期第71至72頁,請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