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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主旨:「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5年1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B號令訂定發
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
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林昌明
先生(電話:02-7736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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