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花蓮縣政府為推廣花蓮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服務,惠請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及活動時優先採購其所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8月29日府社福字第1060163372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花蓮縣計有社團法人花蓮縣脊髓損傷福利協進會等9家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推出各式月餅、糕點等秋節禮盒,詳細產品一覽表及DM請自行至附件下載網站參閱,或至衛生福利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瀏覽選購。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8月29日府社福字第1060163372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花蓮縣計有社團法人花蓮縣脊髓損傷福利協進會等9家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推出各式月餅、糕點等秋節禮盒,詳細產品一覽表及DM請自行至附件下載網站參閱,或至衛生福利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瀏覽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