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以真誠的愛,傳承成功經驗
以健康的心,擁抱美麗學園

檢送本縣110年5月4日修正發布之「南投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5月7日府建發字第1100098400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推動補助本縣轄內服務業、政府機關學校、辦公大樓及一般住宅民眾辦理節能設備汰換工作,本府前於107年10月23日訂定公布旨揭補助計畫以來,歷經108年4月8日及109年2月4日二次修正,以覈實依經濟部補助內容修正並據以辦理補助案件受理及審查等有關工作,合先敘明。
三、 旨揭(110年)補助計畫「服務業」補助對象包含服務業、政府機關學校等,各補助項目、補助標準及金額摘述如下:
(一) 無/接風空氣調節機:每額定總冷氣能力1kW 補助新臺幣2,500元,以汰換費用1/2為上限,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補助經費為325萬元,至多可補助325台(每台以4kW計算);接風管空氣調節機補助經費為250萬元,至多可補助250台(每台以4kW計算),汰換之舊機並應辦妥廢四機回收作業及取得廢四機聯單第三聯方可申請補助款。
(二)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照明燈具:總補助經費為518.35萬元,每具補助1/2汰換費用,其中T8/T9燈具每盞最高補助750元,至多可補助汰換5,500具;T5及崁燈燈具每盞最高補助500元,至多可分別補助汰換1,167具、950具。
(三) 導入中型能源管理系統:補助1/2導入費用,可補助1套,補助經費至多為15萬元。
四、 一般住宅家電汰舊換新補助,補助項目包含冷氣機、冰箱,並溯及至107年12月7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源效率1、2級之產品即可適用申請,冷氣機按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 補助1,000元,每台最高補助3,000元,補助經費共789萬元,至多可補助汰換2,630台;冰箱每公升/台補助10元,每台最高補助3,000元,補助經費共672萬元,至多可補助汰換2,240台,汰換之舊機並應辦妥廢四機回收作業及取得廢四機聯單第三聯方可申請補助款。
五、 旨揭補助計畫將推動三年度,第一及第二年度補助工作業已受理完畢,第三年度(110年度)經濟部補助經費計25,693,500元,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各補助項目經費如提前用罄,將於本府網站最新消息公告截止受理。
六、 有關補助資格、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及申請所需文件請詳參本補助計畫,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南投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專區查詢,收件方式採親送者,請至本府A棟1樓大廳入口左側設備汰換受理窗口送件申請(上班日8:30-12:00、13:30-17:00);採紙本郵寄者,請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B 棟二樓建設處產業發展科收),如有計畫相關疑問請撥諮詢專線:(049)2248786蔡小姐、賴小姐。
七、 檢送旨揭補助計畫1份,敬請協助利用貴校網站等廣宣資源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參與,盼藉補助激勵汰換意願,帶動全民節電。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