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訂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請貴機關(單位)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訓令」辦理。
二、 本演習採有預警方式實施30分鐘(13:30至14:00)警報發放及防情傳遞。
三、 本次演習因配合防疫措施避免群聚及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原則下,「不實施」行人及車輛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
四、 請貴機關(單位)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及網路等方式,宣導所屬人員週知本次演習日期、時間、「不實施」行人和車輛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及「防空疏散避難須知」(如附件)等事項。
五、 另請各鄉(鎮、市)公所轉知所屬村(里)辦公處運用村(里)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本次演習「不實施」人車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等事項。
六、 宣導參考內容:「中部地區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將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期間『不實施』人車管制及避難疏散作為,請民眾不必驚慌。」
七、 檢附本縣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宣導海報檔1份。
一、 依據「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訓令」辦理。
二、 本演習採有預警方式實施30分鐘(13:30至14:00)警報發放及防情傳遞。
三、 本次演習因配合防疫措施避免群聚及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原則下,「不實施」行人及車輛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
四、 請貴機關(單位)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及網路等方式,宣導所屬人員週知本次演習日期、時間、「不實施」行人和車輛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及「防空疏散避難須知」(如附件)等事項。
五、 另請各鄉(鎮、市)公所轉知所屬村(里)辦公處運用村(里)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本次演習「不實施」人車疏散避難與交通管制等事項。
六、 宣導參考內容:「中部地區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將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期間『不實施』人車管制及避難疏散作為,請民眾不必驚慌。」
七、 檢附本縣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宣導海報檔1份。